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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泉: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
时间:2021-06-24

陆云泉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北京一零一中教育集团校长,特级校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最近,教育部密集出台一系列的文件,其中包括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有18条。

一要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着力解决“管得过多”的问题。

1.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五个自主”,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 、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

2.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五个扩大”,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

3. 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二要增强学校内生动力,着力解决“缺乏动力”的问题。

1.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

2.强化校内激励作用。从五个方面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注重精神荣誉激励、强化专业发展激励、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健全绩效工资激励、突出关心爱护激励。

3.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大力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 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

4.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完善学区治理 体系、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

三要提升办学支撑能力,着力解决“保障不够”的问题, 注重选优配强校长,注重加强条件保障(大班额、生均公用经 费),注重拓展社会资源。

四要完善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管理不善”的问题,完善宏观管理(管理事项有:学校落实国家课程、规范使用教材、遵循教学基本要求、重大决策制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完善内部治理、完善社会监督。

根据激发办学活力文件的18条,从四个方面来作报告。这是我们在探索过程中的实践。